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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开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在经历了三年的规模扩张期后,于2003年下半年起随着首批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到来而陷入了商业危机。政府与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推出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以期解决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来自高校、银行、贷款学生这三大利益主体的困难和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高校无法完成银行委托的贷款资格筛选工作,对贷款催收也爱莫能助:基于利润的考虑,银行以高违约率为名,不愿意办理这项琐碎繁杂、利润薄、风险大的业务,成为整个贷款中的攻坚难题;贷款学生无力按时偿还和恶意拖欠的事实不容争辩。对此,笔者以为,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在维护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该政策的可行性,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对高等教育的经济支持和公平调节。同时也应该从诚信制度入手,积极建设有利于贷款实施的各项环境和制度,以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能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