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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根据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性质将其分为医疗、教育、文化、商业等类型,而作为规划管理依据的建设标准也是在此分类的基础上展开.同时,它们也都是社会的消费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们具有不同的物品性质(如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功能类型相同的设施在物品性质上却不一定相同,这也必然会导致它们的建设主体、调控方式和产权关系等应有所不同,但我们却没有明晰这一系列问题,因此也造成了在规划管理和建设开发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广州是全国经济最为活跃和发达的城市之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相对成熟.近年来,其住区的建设和开发量巨大,并形成了一定特点的建设开发和管理模式.但在我们的调研中发现,广州在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开发中,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导致了项目空置、重复建设等现象的产生.目前,中国对于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研究工作相对还是比较薄弱的,专著成果也相对不多.在相关的研究中,对于指标体系的探讨是占主导地位的.无论国家还是地方每一次建设标准的修编都主要是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其研究工作自然也是围绕这个中心展开.但是对于设施的物品性质、建设主体、调控方式、产权界定等更为宏观本质的问题却讨论不多.该文将以城市规划理论为基础,引入公共管理学的相关原理,从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物品性质出发,对其进行分析,得出有针对性的分类方法.然后通过调研和案例分析,了解广州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存问题,进而从根本上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再根据社会、经济等相关因素的发展状况,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最后运用分类方法对其进行研究,给出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对策建议.目前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的依据是相关建设标准,因此,研究要在广州现行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展开.建设标准是一项公共政策,属于公共管理学的范畴,所以应当运用公共管理学的相关原理作为理论指导.该文所指的分类研究,就是要根据设施物品性质的不同将其归类,界定每类设施的建设主体、调控方式等,以来此应对现实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这也是该文的重点内容.该文旨在通过对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的运用,对广州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存问题进行一定探讨性的研究,作为引玉之砖,此类研究有待进一步的深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