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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致的全球性经济衰退让人们深刻体会到金融体系的脆弱;三年后的今天,元气尚未恢复,新一轮的金融危机又席卷而来,造成的影响似乎更大更深远。当局的金融监管不力已成为众矢之的。反思金融危机的成因,大刀阔斧地进行金融改革,是现阶段各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我国在两轮危机中都没有受到正面冲击,但间接损失不可小觑,在对金融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的同时,给我国的政府监管、经济发展带来诸多棘手问题。中国,作为崛起中的市场新兴大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要保持经济平稳持续发展,保护我国的金融利益,同时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维护金融安全,是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未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必须要有与之相匹配的金融秩序作为后盾保障,要做到既充分尊重市场自行机制,又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协调职能。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金融结构不断深化、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极不均衡的国家,如何发挥地方政府的金融协调职能来保障区域金融安全是我国金融改革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同时,鉴于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业是一家独大,特别是国有银行。为了专注于研究方向,本文将以地方政府如何构建、维护地方银行业的金融秩序作为研究目标。目前国内关于地方政府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国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也相对零散,分散在各相关学科中,未形成系统的学科体系。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解释区域金融安全与地方政府能否构建并协调金融秩序之间的关系,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构建金融秩序的现状,深入系统地剖析成因,同时通过比较分析,借鉴了发达国家地方政府构建金融秩序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地方政府的金融秩序构建方向和手段。进一步研究地方政府发挥职能对保障区域内金融安全的作用,最终实现本区域经济平稳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