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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新疆民族政策的确立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其中清初民族政策的调整与制定具有决定意义,并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这些政策虽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毕竟达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对清初新疆民族政策的总体把握,重点探讨清初民族政策的制定、调整、确立与实施的历史过程及其演变规律,分析其变化的原因,并对清初民族政策历史地位试加总结。 本文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前言主要对本文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时间、空间的界定。从宏观、微观两方面对有关清初新疆民族政策的研究成果进行了重点介绍,并阐明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及所使用的基本史料。 正文以时间为线索按清朝统一新疆前、清朝初定新疆及清朝再次平定新疆叛乱并将新疆纳入清朝版图以后的顺序分三部分进行分析和论述: 第一部分为清朝统一前的新疆及其与清朝的关系。在这一部分中,首先对清朝统一前新疆地区“南回北准”的民族分布格局进行了叙述。接着分析了清朝统一前,其与新疆地区南北两路的关系,指出这一阶段清朝施政的重点在天山北路厄鲁特蒙古聚居区,主要实行的是以羁縻、怀柔为主的民族政策。 第二部分为清朝统一新疆及统一初的民族政策。本部分在对清朝统一新疆过程及在此过程中所采取的基本策略进行论述的基础上,结合统一初民族分布格局的变化情况,重点分析了这一阶段清朝民族政策的基本构想,指出对卫拉特蒙古“众建以分其势”,对回部羁縻统治仍是其民族政策的基本方针与重要内容。 第三部分为阿睦尔撒纳、大小和卓叛乱与清朝民族政策的调整与确立。首先论述了阿睦尔撒纳和大小和卓叛乱的过程并分析了清朝民族政策构想失败的原因。接着叙述了清朝平定叛乱的过程,并分析了清朝平定叛乱后对新疆天山南北两路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认为清初在“因俗而治”的方针下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从政治体制、经济、宗教、法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套适合新疆地区社会发展的民族政策。在政治体制上,清朝在新疆北部厄鲁特蒙古聚居区实行了札萨克制,在天山南部维吾尔族聚居区实行的是经过改革的伯克制,在天山东部汉族、回族聚居区实行的是与内地基本相同的府县制。在经济政策上,清朝在天山南北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新疆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但与此同时清朝对天山南北两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