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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欲之辩”是中国哲学史、伦理思想史上重要内容之一。二千多年来,理欲关系的是非纷争,涵涉了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道德理性与感性欲望、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等多个层面的相互关系。
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学者在如何处置个体的物质欲望与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孔子提出“欲而不贪”,欲不“逾矩”。他肯定对物质欲望的满足,同时认为人的欲望不能超越社会的道德规范。孟子认为:欲乃人本,节之为善。他在提出“欲”为人之天性的同时,也将欲望置于道德理性的支配之下。荀子对理欲问题作了更为全面的阐发,他主张:欲不可去,以礼节欲。他反对灭欲和寡欲,又认为利欲是无止境的,对于利欲必须有所节制,主张实行礼乐制度来治欲。
孔孟荀等先秦儒家学者认为物质欲望的不断追求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治欲良策。他们在理欲观上的许多真知灼见、箴言哲理,应该成为我们解开困扰现代人的“理欲”问题的绝好钥匙。
市场经济是把“双刃剑”,它带来了社会的高速发展,同时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最主要表现在人出现了“物质化”、“欲望化”倾向,似乎把满足欲望本身当作了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把物质追求、欲望满足看得高于一切,人的欲望没有了“度”的限制,被过分张扬和夸大,社会群体被全面推向欲望的漩涡,为了满足欲望而不择手段,理想信念动摇,道德生活失范,法制意识淡薄,精神家园迷失,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腐蚀和毁坏。社会转型时期的剧烈变化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追求物欲享乐的时尚渐起,以至演化成为一种奢侈之风。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忧虑。
现代社会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存在价值,尊重人的个性发展和自我成长,满足人的正常欲望。符合道德和理性的欲望必须得到满足。道德是节制人们欲望的最好工具,是节制贪欲的内心第一道防线。“克己复礼”是孔子修身的基本要求,也是提供给我们的制欲之道,这就要求我们加强道德修养,克制自己的非分之想、贪婪之欲。同时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节制欲望,单靠道德说教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强大的外在的制衡,也就是需要完善的法律和各项严格的纪律来作支撑。本文的研究目的,正是要借鉴先秦儒家理欲之论中的真知灼见,来解决现代社会中人们为欲所困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借鉴儒家先哲的制欲之道,节制现代人的贪欲,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剂良方。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查阅古今中外大量研究资料,结合当前社会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本文在继承先秦儒家注重道德修养,靠道德自律来节制自身贪欲的思想基础上,更从当代社会的实际和国外的一些思想中得到启示,提出仅仅靠道德节制贪欲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靠法律。通过法律的渠道,要使贪者的“犯罪成本”远远大于所作所为的利益收获,才能达到节制贪欲的目的,我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节制贪欲的根本。
先秦儒家的理欲思想,对于现代人和现代社会来说,是一剂良药,我们需要汲取先秦儒家哲人的智慧,用道德和法律来构建现代社会条件下正确的理欲观,矫治社会痼疾,既不使欲望的洪水泛滥成灾,又要让正当的象征生命活力的欲望之水在有效节制中涓涓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