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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生产和消费的规模化和全球化,因同一类行为引发众多人利益受损的群体性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向众多受害人提供权利救济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对此各国纷纷构建了群体性诉讼制度。在群体性诉讼制度的众多救济方式中,由于损害赔偿在对弥补受害人损失、迫使加害方守法的突出作用,各国对损害赔偿型的群体性诉讼制度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由于群体性纠纷人数众多性和利益复杂性的特点,损害赔偿型制度在运行中也遇到了很多的难题和挑战。本文通过在对各国损害赔偿型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比较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制度特点,就如何合理构建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制度上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建议。除了引言和结语,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群体诉讼的基本理论。本章首先对群体性纠纷进行了概念界定和类型划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群体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阐述,最后引出了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的概念和类型。第二章为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制度的难题和运行现状。本章首先对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制度中特有的难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对世界范围内主要的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了横向总结和分析,以期在吸取其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的制度建构提供借鉴方案。第三章为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和分配。本章主要探讨了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中的技术性问题,在损害赔偿金的确定上总结了个体性估算、整体性估算和象征性赔偿三种方法,在损害赔偿金的分配上介绍了直接分配和间接分配两种分配方式。第四章为我国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制度的现状和制度重构。首先对我国现有制度的立法、司法政策和司法实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立足于前三章讨论的基础之上,为我国损害赔偿型群体诉讼制度的重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包括完善加入制代表人诉讼、细化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则和增设退出制集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