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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金供求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资金需求者更了解自身的信用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因此有可能发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对此,银行等资金供给部门运用审查信用纪录和财务报表、要求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规定资金使用途径等措施来控制自身的交易风险。但遗憾的是,在很多场合这些措施是不可行的,比如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便缺乏可信的信用纪录、财务报表,也无可供抵押的资产,监督资金使用又成本过高。关系型借贷可以使银行跳出这些传统信贷技术的约束,通过与资金需求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来获取充分的内部信息,以此了解其还款能力与发展前景,作为交易的依据。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金融市场还不完善,各种市场主体也未完全步入成熟,社会信用体系相当薄弱,不管是证券市场还是银行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都非常突出。因此,选择关系型借贷作为研究对象,并在研究其本身的理论前沿与国内外实践进展的基础上,考察关系型借贷在我国的可行性,显得十分必要。本文首先回顾了关系型借贷的理论前沿和已有成果。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西方,研究范围覆盖到关系型借贷的界定与产生机制、关系型借贷的收益与成本、关系型借贷与企业信贷可得性和信贷成本的关系、关系型借贷与市场竞争程度的关系等,并产生了一批经典文献。本文对这些成果作了一个综述,然后整理了一下现有的研究方法。另外,考虑到目前对关系型借贷本质的理论探讨尚缺乏系统性,本文尝试用现代金融理论对关系型借贷进行理论解释,认为关系型借贷可以用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不完备契约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解释。但理论成果与实用性毕竟有一定距离,因此,紧接着本文研究了关系型借贷在实践中的表现。这里又分为对实践经验的考察和实证检验两部分。首先,将视野扩展到国内外实践经验中,先总结了关系型借贷在美国、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