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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杜绝刑讯逼供、诱供等行为的发生来保障人权,实现公平正义。最近河南曝出的“赵作海案”,使这种讨论又空前地热烈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么严重的案件的发生。是我们法律本身存在漏洞,还是执行出了问题。无疑刑讯逼供、诱供等是“错案”、“冤案”发生的罪魁祸首。但是这些行为几乎全部发生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如果说赵作海的案子发生的时间过早,那时候我国的法律尚不健全,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那么2009年发生在陕西丹凤的“徐梗荣案”又该如何解释一个19岁的中学生,仅因怀疑就被关押审讯八天,最后死在了公安局。所有的一切说明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还不健全,需要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加以完善。本文以如何杜绝刑讯逼供、诱供为视角,以保护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为主旨,来重构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侦查讯问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通过对侦查讯问概念及主要特征的介绍,来对侦查讯问有个初步的认识,为后面的论述做铺垫。第二章主要介绍我国目前侦查讯问制度的缺陷及成因。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解读以及司法现状的分析,来总结出我国目前侦查讯问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来讲这些问题主要有: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相当严重;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权得不到实现;沉默权制度的缺失;讯问时间的规定过于简单、侦查讯问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等。目前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的种种缺陷,是由现行法律的缺失、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司法改革进程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所以对我国侦查讯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做客观的分析,不能全盘的否定我国多年司法改革的成果。第三章主要介绍国外的侦查讯问制度。该部分主要对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关于侦查讯问一些具体的制度的介绍。这些制度主要包括沉默权制度、律师在场权制度、值班律师制度、权利告知规则、录音、录像制度、以及关于讯问时间的具体规定相关方面的制度。第四章主要介绍如何完善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通过以上对我国侦查讯问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对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侦查讯问制度的比较法研究,来总结出适合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就现行法律对侦查讯问制度的规定来看,已经不适合当今世界范围内反对酷刑,保障人权的国际发展趋势。所以我国未来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一定要对侦查讯问制度,多做出一些制度上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