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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前言、环境权、环境侵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理与司法实践、结论等五个部分,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和论述。 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研究中,必须首先提及的就是环境权的理论。这是本文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公民环境权是一项基本的独立的人权,它是一种复合性权利,兼具公权和私权的色彩。从私权的角度考察环境权,可以将环境权分为实体性环境权和程序性环境权。笔者就是以此为切入点进行论述的。 环境侵权是污染、破坏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及环境权益损害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环境侵权对民事权利制度产生着重大影响。本文着重论述了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和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无过错原则的作用和意义。 我国的环境侵权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同时也存在着体系不协调、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如《民法通则》与环境法的有关规定不完全一致,损害赔偿范围中缺乏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本文在第四部分,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理和司法实践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