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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伴随着土地资源的紧缺,城市的发展建设需要大量新增建设用地,政府通过对存量房屋进行征收来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而补给土地一级市场的供应。随着城市区域内老旧小区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逐渐减少,非住宅征收项目近两年不断增加,对于非住宅征收补偿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 征收搬迁补偿涉及搬迁人与被搬迁人双方经济利益,本文是站在被搬迁人的角度针对征收搬迁环节中非住宅房屋征收搬迁的补偿价值的进行研究。DJ公司作为北京一家大型机械生产企业,其厂区位于某大型土地储备项目规划范围之内,因就拆迁补偿价值的争议一直未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致使DJ公司自身生产秩序受到较大影响,企业利润逐渐下滑,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补偿结果无法覆盖DJ公司搬迁损失,双方矛盾直指搬迁补偿价值。 本文通过分析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评估结果价值内涵,发现其价值内涵的片面性是导致补偿价值不理想的主要原因,鉴于此,本文跳出该补偿价值内涵单一的禁锢,全面分析DJ公司所承受的损失,包括实物损失、经营损失及未来权利损失等,在原有单一测算方法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及内涵增加了假设开发法及收储案例市场比较法对DJ公司补偿价值进行了重新评估测算,赋予了新的补偿价值内涵,最终DJ公司以合理的公允补偿价值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补偿协议。 本文主要完成了下述四个方面的研究工作:一、学习并总结了国内土地征用及房屋征收的补偿政策、征收补偿方面的相关理论;二、分析了DJ公司搬迁补偿价值内涵的片面性并多角度丰富其补偿价值内涵;三、为DJ公司获取公允补偿价值提出新的价值内涵及相应测算方法;四、总结了非住宅搬迁补偿价值测算的技术思路及测算方法并分析可行性及其推广意义。 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是在以往非住宅征收补偿常规运用成本法进行叠加测算补偿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种新的测算评估方法,即假设开发法与征收拆迁收储案例市场比较法,本文立足于被搬迁人DJ公司的角度,将被搬迁人损失降到最低,使被搬迁人的收益权益得到正当保护。如在将来更多的土地收储项目中得到肯定和运用,也会对土地储备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