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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早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17年底,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数的比重已达到11.4%。同时,我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老龄化、空巢老人等问题。老年人对养老也开始出现多元化的需求,政府如何科学、有效、可持续的解决养老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中国老人由于受到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影响,在选择养老方式时,普遍希望能够在家养老的同时又能享受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在此背景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会和我国中部的重要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武汉成为中国第一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市,故以此作为本次调查研究的主要分析样本对象。本文在写作中用到了对比法、调查法、案例分析法、文献法等研究方法,以养老多元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理论等为基础,探究武汉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并提出相关建议。除绪论与结语外,全文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紧紧围绕本文的主题,着重研究政府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的理论依据,包括新公共管理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理论。二是从发展规划、政策支持和政府资金投入三个方面,深入探索武汉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从购买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分析武汉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概况,并总结武汉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果。三是从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者、承接者和服务者这三个角度,着重探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四是比较分析南京市鼓楼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及启示。五是基于前面四个部分的阐述,对武汉市政府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笔者综合走访调查、文献研究等多方资料,得出了武汉市政府居家养老购买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第一,在购买主体方面,主要表现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政府购买力度有待加强、缺乏合理有效的评估和监督机制。第二,从承接者角度来看,体现在各种配套软硬件的缺失和老化、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服务的提供不够标准化和规范化、社会组织的参与度有待提高。第三,在服务对象方面主要表现为公众对社会组织缺乏信任、信息交流不畅、保守心态对新事物的天然抗拒。居家养老服务是对当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多元化补充,是公共服务范畴。根据公共服务和管理理论以及多元养老服务理论,要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持续性,使其能够合理有效地运行,需要政府进行积极的引导,同时也需要社会各主体的加入。本文基于对武汉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即要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加强政府购买力度、完善监督评估机制、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才培育专业化、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提高老年人群购买意愿、营造有利于公众监督的社会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