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洋在全球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和不断恶化的海洋环境状况,对海洋环境保护提出了迫切要求,随着“可持续发展原则”被广泛接受和在社会发展各个层面的渗透,这种要求尤其体现在关于海洋保护理论基础和根据的完善、适宜海洋政策的确立与施行、立法体系的构筑和重要保护制度完善等几个方面,对这些基本和重要问题的深入研究,必然能进一步促进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全面和可持续的海洋环境保护,必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这种理论基础由于海洋环境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而必须是多元化的,单一的理论无法解释海洋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的现状,也难以提供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所必需的路径、策略和方法,本文从对环境正义、环境契约论、经济学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生态系统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学说和理论的分析入手,分析、阐述各个理论对海洋环境问题的认识,总结相关理论对解决海洋环境问题所能提供的依据和方法,力求较全面地分析海洋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各国纷纷制定自己的海洋政策,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标志,国际社会也在不断协调和强化现代海洋秩序,无论在各国还是国际海洋政策中,海洋环境的保护都是重要的基本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各国海洋政策的主要内容的分析,以及国际海洋政策的形成与表现,说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活动是政策施行的一种手段,强制性法律规则的适用是以政策作为灵魂,只有与政策紧密结合,才具有活力和长久的生命力,才能真正取得实效。立法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手段,各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差异较大,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和生效实施,趋同化成为各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的主要发展特点之一;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尚处于建立和发展的初步阶段,一些重要的原则、制度、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发展。本文并在上述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着力分析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并结合我国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际,提出完善的具体思路和要求。法律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无论是在各国国内还是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中,责任制度都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我国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尤甚。本文通过对海洋环境保护民事、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的介绍和分析,探讨建立相对独立的法律责任制度的可行性和完善的具体方式,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可资借鉴的途径和方法。在诉讼制度的完善上,结合我国实际和国外的立法经验,提出逐步建立独立的涉海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体制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