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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分析中国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做法,探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发展的法律对策。 除了前言和结语,论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章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入手,探析如何准确界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剖析了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第二章深入分析了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第三章主要考察了美国、欧盟、日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立法实践,并总结了它们的先进经验对中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法律启示。第四章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法律保障具体内容、立法原则和立法进程三方面提出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促进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然离不开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站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全局角度,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问题为立足点,从法律的视角,通过比较、分析、概括等方法,深入探寻中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法律对策,尝试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此外,笔者在提出有关建议时,以国际经验为借鉴,充分考虑中国现有的法治环境,尽量增强相关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