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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每个国家都试图通过教育公民来提升整个国家的素质,从而增强综合国力。然而对于近些年来数量逐年增多的残疾人来说,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往往无法受到良好的保障。从基础教育开始,乃至后来的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甚至职业教育,残疾学生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歧视现象无处不在,不公平的待遇时有发生,天生在某些方面有障碍的孩子还没有到该接受教育的年龄,就已经被贴上了不平等“标签”。但随着每个国家对教育重视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教育者开始意识到,不仅要保障普通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更应该在残疾学生的教育问题上倾注心血。于是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法律开始逐渐提上议程,目前美国此类成文法律和相关条例已经趋于完善,而中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但在内容和力度上还需要加强。本文旨在研究美国高等教育中残疾学生权益的保护问题。本文利用了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进行了研究,并且以历史进程的角度分析了选题的背景、研究现状和研究内容。其中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美国残疾学生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概述,残疾学生教育的起源、70年代以前的历史发展以及现状分析。第二部分主要分析70年代至90年代美国残疾学生高等教育发展的教育立法,除了主要的法律内容和特点以外,还对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进行简要描述。第三部分分别从入学政策及措施、校园建筑、教学设施和就业等四个方面对美国大学残疾学生教育进行分析,其中涉及几所主要的高校。最后一部分分析我国国情和美国的主要经验与问题,并为我国提出改进意见。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往的相关论文主要关注美国残疾学生的教育问题上,其中包括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等,而真正阐述高等教育方面的文章较少,本文正是以高等教育为切入点进行详细论述,但在相关法律方面的论述还有不足之处,有待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