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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居民收入的同时,也丰富了人们的财产类型。与以往夫妻共同财产所具有的种类单一、数额较小、权属清晰不同,当前夫妻共同财产所呈现出的是一幅种类愈发繁多、数额逐年增大以及权利属性日益复合化的景象,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变化既对传统夫妻共同财产理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也加大了处理原本就繁琐复杂的“家务事"难度。虽然我国修订了《婚姻法》并先后颁布了若干司法解释,改善和修补了我国立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之不足,然而,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夫妻关系的社会性、共同财产的复杂性以及立法的滞后性,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妥善解决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特别是涉及到知识产权、“按揭房屋”、股权等三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财产权利属性的特殊性,如股权的无形性,而“按揭房屋”则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复合体”,或因有关法律制度的空白或争议,如司法解释对“按揭”房屋分割的有关规定所引发的争议,还有的是权利收益难以确定,如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等等,导致司法实践面临分割难题。如何有效化解涉及到知识产权、“按揭”房屋、股权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题,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更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围绕前述三类财产分割存在的问题,比较借鉴国外立法成果,通过对实践案例的抽丝剥茧地分析,力求达成“一滴水见太阳”之效果。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与实践的一般分析,包括基本理论观点和域外立法考察两个方面,通过对不同学说的审视、对各国立法的阐释,明确了理论依据以及拓宽了研究视野。第二、三、四部分分别围绕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知识产权分割、“按揭”房屋分割、股权分割中的疑难问题,通过对理论和实践案例的分析,结合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找立法的不足,并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