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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在加强官民互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治理原则实施以来,基层政府成为信访治理的责任主体。在一票否决制、信访排名等刚性考核机制下,基层干部出于个人政绩的考量,往往会采取人为阻断访民与上级政府信息沟通的拦截策略,以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刚性稳定目的。然而,近年来,以通信技术、互联网为依托的信息技术在基层信访治理领域渗透,逐步改变着基层信访治理生态。一方面,信息技术“赋权”公民,访民能够越过基层政府直接与上级政府沟通,使得传统依靠压制、拦截手段的刚性治访策略失效;另一方面,信息技术“赋能”上级政府,上级政府能够利用技术优势对基层实行更加精准的监督和考核;访民与上级政府联合,共同为基层政府型构出治理的强压环境,挤压着基层信访治理的自由裁量空间,基层信访治理转型成为了必然。因此,将基层信访治理工作放在信息技术嵌入这一全新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基层柔性“截访”行为是信息技术深度渗透到乡镇领域后,基层政府在强压环境下进行治理创新的典型代表。一方面,技术治理特性使得基层政府不得不摈弃传统的刚性管制思维,采取契合时代发展的柔性治理理念;另一方面,基层政府的治访责任、治访压力被信息技术无限放大,基层干部在此背景下试图再次摆脱科层考核的束缚,将访民的诉求“拦截”在乡镇内部。由于信息技术在基层治理中遵循着政治逻辑,因此,柔性“截访”这种看似矛盾的信访治理行为就具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在信息技术嵌入背景下,基层柔性“截访”行为发生的逻辑是什么、具有怎样的特征、实践过程中最终产生了怎样的治访效果?则是本文进一步研究的重点内容。围绕上述问题,论文以探讨信息技术嵌入背景下,基层柔性“截访”行为模式对基层治理改革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为主题。以压力式治理、理性选择理论以及“技术执行框架”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案例分析、文献研究以及深度访谈法等方法进行研究。具体内容如下:首先,论文通过对信访制度的演变历史的梳理和相关政策的回顾,对比分析信息技术嵌入前后信访案件在科层制内部的传递和转交机制,以及不同时代背景下面临的现实治访困境,对信息技术嵌入与基层信访治理行为转变的关系逻辑做初步的论证。在此基础上,论文从柔性治理理念出发,结合基层信访治理工作的特殊性,提出柔性“截访”的概念并对其特征以及发生机制做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将柔性“截访”归纳为在基层政府强制力无法实施的前提下,结合柔性治理理念、运用非强制力以达到“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的一种基层治理创新行为;伴随着基层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访民信访行为转变带来的治理压力、上级政府更加严密的监督考核以及基层自身治理权威弱化的共同作用下,基层政府从治理理念到治理行为发生了一系列转变,基层柔性“截访”的发生就成为一种了必然。为了进一步阐释上述理论、分析柔性“截访”行为模式产生的实际效果,论文结合浙江省w镇政府的具体实践案例,围绕文章主题做一步的分析论证。将w镇开通镇级民情热线的分流防控行为、塑造“和事老”调解团主动化解信访案件的行为,归纳为柔性“截访”行为模式。研究发现,在短期内,w镇在上级政府处的信访登记量大幅下降,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信访治理效果,然而从长期看,柔性“截访”行为模式的治访效果呈递减趋势。最后,论文在实践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基础对柔性“截访”行为模式做进一步的价值反思。首先对基层柔性“截访”产生的实践价值予以肯定:相比较传统的刚性治理策略,柔性“截访”行为模式在主动化解信访问题、加强与村民的互动沟通、整合乡村资源促进合作治理等方面,对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具有积极的意义;其次,就柔性“截访”行为在长期运作中效果递减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政治信任差序格局的扩大化、乡村非正式治理力量的行政化运作,是导致该创新行为发展动力不足的直接原因。然而,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信息技术嵌入基层治理生态后,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与信息技术水平不匹配以及治理资源不足导致的基层合法性权威消解问题;最后针对上述问题,论文从理念、行为、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