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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尝试了将两个鲜有交集的研究领域相结合,其中一个是Olson的共容利益理论,另一个是“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即关于中国式财政分权的分权理论。前者探寻的是不同政体--民主或独裁--背后真正对经济起正向激励作用的根本因素。后者研究的是在中国式财政分权的制度下上下级政府之间权利与利益的权衡。尽管研究领域基本不同,但也有一些相似点,即两者都忽视了关于诸如私有产权、司法制度等制度方面的因素,而是专注于对经济活动中不同阶层之间的相互激励或激励扭曲的研究。因而他们更关注的是不同阶层所组成的结构所具有的制衡性及不同阶层在这个结构中的博弈行为和行为背后的激励因素。所以本文试图以对激励的探讨作为结合这两个研究领域的中介,通过对两种激励机制异同的分析和比较来发掘这两个理论的内在联系。一方面,本文以Olson共容利益模型为比较对象,在其基本构架下来重新阐释中国式财政分权的相关理论,以此为财政分权理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并为中国式财政分权制度的内在结构提供了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了解,从中发现中国式财政分权的内在激励机制与Olson共容利益模型的激励模式是一致的,中国的财政分权制度使得中国这个巨型经济体成为了一个超大的利益共容体,这种利益共容由此带给中国长达数十年的持久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另一方面,本文通过对中国财政分权相关的理论文献的梳理来支持检验Olson的共容利益理论对中国实际情形的应用性。为共容利益理论的中国化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在论述方法上,本文采用类似于综述的方式将中国财政分权制度相关的理论文献重新梳理并加以分析,其中以钱颖一一系列关于财政分权的文献为重点论述对象,以此来与Olson的共容利益理论相互比较联系。鉴于Olson的理论模型以抽象的假设为基础,描述的是理想制度状态下的情况,因而其与中国财政分权理论的结合必然需要考虑其假设条件是否适合于中国的实际情形,因而本文分别从Olson的两个假设条件--长远的政治眼光与政府的强制力--入手,将这两个假设条件根据本文的讨论背景具体化为适用于财政分权的表述形式--即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其制度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制衡性以及中央政府是否有强大的行政控制力。然后通过的文献的梳理得出中国的实际情形与Olson的假设条件是相吻合的。随后,本文以Olson的基本分析框架为比较基准,通过重新阐述钱颖一(2005)与Zhuravkaya(2000)这两篇经典的财政分权理论文献来发掘共容利益理论的分析构架与分权理论的分析构架之间的联系和相似性,以此来证明中国式财政分权制度具有调和各阶层利益的共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