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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产重组的一种常用方式,换股并购是指并购公司通过将目标公司的股票按一定的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票,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子公司的并购方式,其本质是商法的契约自由原则和股权自由转让原则在市场上的体现。换股并购有自身的特殊性,它区别于资产并购和其他支付方式的并购,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它为我国的公司兼并收购提供了新的手段,其优势在于:可以减少收购股权发生的巨大现金支出和其它财务费用,是低成本的扩张方式,必然有助于企业大规模并购重组;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助于产业整合和规模经济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股权分割的问题。正是由于换股并购具备现金并购所没有的优势,使得公司之间大规模的融资重组成为可能,所以才会在资本市场上被广为运用。从换股并购的发展历程来看,换股并购今后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长期存在,并会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然而,并购是一项涉及内容多,操作复杂的商业活动,可能会涉及并购双方的多个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评估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甚至政府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等大量的主体,需要依靠一系列繁琐而精细的资本市场运作才能完成。因此,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方面,并购可能会触及到不同的法律问题,公司并购行为可以说是多种法律关系的综合反映,如并购协议的签订、条款的约定等会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问题;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或变更,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等等就会涉及到公司法的相关问题;证券发行,信息的披露,证券市场的交易等会涉及到证券法问题;公司合并后是否对市场竞争造成影响又会涉及到反垄断法问题;其他的诸如会计方法的选择,税务处理等还会涉及到其他的法律问题。论文重点对换股并购中并购的程序、换股比例的确定、现金选择权、股权回购、类别表决机制、股东代表诉讼等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此来完善我国的换股并购法律制度。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六个章节: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换股并购的内涵、法律属性和类型,并分析了换股并购法律问题的特殊性以及解决换股并购法律问题应当遵循的原则。换股并购的内涵可界定为并购公司通过将目标公司的股权按一定的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子公司的并购方式。本部分从股权结构变化、变相享受税收优惠、缓解资金压力、突破并购规模的限制、程序繁琐复杂等五个方面阐释了换股并购的特征,通过分析换股合并与换股收购的差异,明晰了换股合并与换股收购的法律属性,并对换股并购作了以下类型的划分:换股吸收合并与换股收购;增资换股并购、库存股换股并购与母子公司交叉换股并购;直接换股并购与间接换股并购;非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并购、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并购、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并购。本部分还以规模经济理论、协同效应理论、税盾效应理论、信息理论等理论作为换股并购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结合换股并购与效率、股份交换与公平、兼顾公平与效率三个维度,论证了解决换股并购法律问题应遵循的原则。第二章对换股并购的中外立法进行了比较研究。首先,具体阐释了我国换股并购的立法方式和立法体系,从公司出资方式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方式的规定、并购主体的规定、换股并购的适用范围、换股并购的信息披露等五个方面论述了我国换股并购的具体法律制度。而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是最早对并购活动进行规范的国家,在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股份回购、定向增发、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异议股东的救济、特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比较成熟;日本在换股主体的界定、换股并购条款、换股协议的批准程序、异议股东的救济、换股并购的诉讼、“新股预约权”制度等方面规定全面;英国在换股的注册登记和信息披露、换股并购的反悔等方面有详尽的制度设计。通过考察上述国家的并购立法,为我国提高立法层次、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以增强立法的体系化、提高换股并购法律规则的操作性、注重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等立法思路和制度设计上提供了启示和借鉴。第三章涉及换股并购程序法律问题。法律法规中没有充分规定换股并购方案及协议的内容,股东关于公司换股并购的决议制度存在不足和漏洞,公司换股并购中董事和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等是我国换股并购程序制度的不足之处。本部分以问题为导向,梳理了换股并购过程中换股并购协议的订立、换股协议的审议与通过、换股并购的信息公开等基本程序,对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案件进行了实证分析,结合换股方案的确定、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的确定等环节,阐释了该案件所涉及的换股并购程序目标导向、“三位一体”的利益平衡机制等亮点。论文全面梳理和考察了我国换股并购程序制度方面的法律问题,并从换股并购基本程序严格化细致化、完善换股并购方案和协议基本内容、构建适合我国实际的股份转换制度、增加换股支付的程序性规定、设置简易换股并购程序等五个方面提供了应对思路。第四章论述了换股并购中换股比例确定的法律问题。换股比例的确定是换股并购中的核心法律问题。本部分研究的目的是保证换股比例的真实、准确、完整,平衡并购双方股东的权益。论文阐释了每股收益法、每股净资产法、每股市价法等三种换股比例确定方法,分析了这三种方法的利弊。对于换股比例的确定法律不应作过多的干预,它更多受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的影响,毕竟,换股比例确定方法究其本质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论文对换股比例确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着重探讨了当前换股比例确定方法的不足和改进以及换股比例确定机制的缺失和补足。第五章论述了换股并购现金选择权问题。现金选择权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公司并购实践中独创并逐渐发展的一项制度安排,多适用于公司换股并购的情形。虽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范对现金选择权有所调整,但它在适用中暴露出了诸如定价标准多样化、第三方履约机制缺失以及存在监管套利风险等法律问题,本部分从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第三方公司与收购公司等三个方面剖析了现金选择权法律关系,结合现金选择权的套利风险、现金选择权的定价局限、现金选择权行权条件与制度价值的背离、第三方履约机制缺失等不足,从明确并扩展现金选择权的适用范围、确立宽严相济的权利行使条件、合并处理现金选择权和公司决议表决、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现金选择权定价机制、健全可靠稳定的第三方履约机制、健全与定价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六个层面提出了应对建议。第六章论述了换股并购中的中小股东法律保护问题。与现金并购相比,换股并购中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理论依据有委托代理理论、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关系契约理论等,而换股并购中保护中小股东也有实践诉求,本部分剖析了换股并购中保护中小股东的困局,从换股并购中的股东代表诉讼规定模糊、中小股东保护专项制度不足、虚假隐瞒延迟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剖析,进而提出了诸如信息披露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强化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明确现金选择权、换股比例与换股价格的制定方法;完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完善类别表决机制;改进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