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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紧迫性、高度不确定性和极大危害性,其中汇聚了各种各样的信息,是各种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高度聚焦和广泛关注的目标。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是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置者,也是危机事件信源的掌握者、把关人,如何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公共危机事件,信息的传播成为这其中最关键的一环。在传统的观念里,媒介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社会组织的舆论宣传工具,党和政府就是传播的主体,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置结果,公众是无法知晓的。随着多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的信息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加上公众的主体意识增强,对公共危机事件涉及到的相关利益更为关切,迫切希望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信息,这就给先前的传播主体——政府及相关组织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他们必须正视和面对公众的需求,正确认识媒介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工具,更是社会的守望者、监督者、引领者,只有有效地、充分地运用新闻媒介及时准确地把公共危机的相关信息传播出去才能化解公共危机,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于是,政府作为传播主体,开始构建相应的新闻发布机制与信息公开机制,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但是由于观念上和意识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还停留在一种单向传播的状态,当公共危机事件来临时,决策者们往往把新闻媒介作为防范的对手加以看待,采取的措施也多是“应对”策略,并由此衍生出许许多多如何应对媒体的技巧、计谋,试图通过这些策略来“摆平”媒介,把信息传播的主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必须明白,公共危机事件牵涉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它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是信息传播的高地,“大道不传,小道传”是公共危机事件信息传播的形象描述。新闻报道属于意识形态,它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主观映像,物质决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客观事实决定了新闻报道的内容。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不能被动地去“应对”媒体,而应该主动地为新闻媒体提供客观事实等相关信息。公共危机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中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而剧烈的变化,社会经济强势增长,政治民主化进程日益推进,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社会迅猛的发展与变化,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尤其是处在政治与经济体制转轨转型时期,公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思想观念呈现复杂化的态势,各种利益的冲突必然会演变为公共危机事件,而要化解这些公共危机事件,首先是要夯实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这是解决公共危机事件的前提,也是新闻报道的本源。社会的发展变化与长足进步必然会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主流信息;其次在处置公共危机事件时要树立高度的人文理念,遵循公平、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危机过程中各种利益纠纷,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结果,这也是新闻媒体所追逐的一种传播准则。当然,在传媒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正确地是使用和掌握媒介的信息传播技术,构建信息传播双向互动平台,准确把握媒介的传播技巧,也是化解公共危机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