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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极为普遍的语言现象,语法化已吸引了越来越多中西方语言学研究者的关注。这一概念最早是由中国元朝时期的周伯琦提出的:“大抵古人制字,皆从事物上起。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虚化”是这一提法的核心。然而语法化后来的发展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方语言学家们的贡献。Hopper&Traugotte认为语法化是在一定语言环境,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或语言结构逐渐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这一概念对语言发展变化的研究提供了相当重要的理论基础。这一语言过程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的交流更加清晰,简洁。语法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语义的虚化,句法的重新分析和扩展,语用的固化以及语音的弱化。本文不仅要探讨语法化现象,还要探寻语言演变现象背后的原因。研究的范围也将从以往仅侧重单纯的词汇虚化延伸到短语,句法结构以及语篇的范畴。本文将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相结合,通过对中文“给”和英文“give”的跨文化对比研究来看语法化理论对于语言演变规律的重要性。“给”和“give”虽然分属两种不同的语言,但有着相同的基本语义和基础句型结构(双宾结构)。在它们漫长的语法化演变过程中,由于句法差异,语用差异,文化差异等使得二者的虚化程度表现出明显的参差,中文“给”的语法化程度要高于英文“give”的语法化程度。本文将从语义,句法,语用三个方面来探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是对本文理论基础的概论,认知语言学的语法化理论将与社会语言学的语用学和句法学相结合,为全文的分析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第二章综合归纳了“给”和“give”的多重表达功能和使用范畴,并通过比较二者的相同点,来增加后面对它们不同点讨论的可比性。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全文的核心,重点探讨“给”和“give”的语法化过程以及造成它们语法化差异的原因和二者的对比研究。最后一个章节是对全文的总结。通过对中文“给”和英文“give”的对比研究,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中英文两种语言的差异和各自的语言特点,以期为语言教学和双语翻译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从而让我们更准确地使用好两种不同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