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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业灾害发生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农业巨灾对我国的农业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农业巨灾问题是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然而,面对农业巨灾风险,我国现有的分散渠道是非常单一的,主要是由政府承担的,但受当年GDP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财政贩灾只能维持较低的水平。同时,由于农业巨灾风险的特性,保险业长期以来对农业巨灾风险采取限制性的承保政策,保险在巨灾风险面前的作用尚未发挥出来。这就决定了我国因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水平很低,95%以上巨灾损失是由灾民和国家承担的,这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此,构建与完善我国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首先,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论文从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理论基础入手,对农业巨灾风险的属性分析,农业巨灾风险综合效应分析,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特性进行分析。结合经济学供求关系理论,指出农业巨灾风险的特性导致了管理的外部性、信息不对称性以及传统意义上的不可保性,这是影响管理机制的客观因素,而有效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要求达到激励目标、公平目标以及效率目标,这是决定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机制的主观价值标准。其次,论文介绍了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了国外巨灾风险管理机制的经验,并指出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之上,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提出:借鉴国外先进模式,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比如:补偿机制、技术创新机制、分散机制、预警机制。并提出在运行和完善管理机制时,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具体对策建议。1、强化农业保险在现代农业风险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将农业保险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政府应当充分发挥经济和行政这种宏观的调控作用,在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中,应预留和拨付稳定增长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自然灾害中去,加强灾害管理的计划性和预见性。3、加强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研究,推进农业巨灾保险技术创新;4、通过风险回避、风险对抗、风险忽视等手段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5、通过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约束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务约束建立农业巨灾风险约束机制,以利于农业保险市场机制的发育,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效率。6、通过构建农业巨灾风险再保险体系,开发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和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等手段建立农业巨灾损失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