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于集体土地公有制性质的过度保护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在法律上一直都处于“一般性禁止”状态,只能在少数有限的情况下进行流转,无法在土地市场上拥有和国有土地同等的地位。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的保障功能开始逐渐让步给其经济价值,出现诸多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交易。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了满足集体组织对于分享土地利益的渴求,我国在政策上逐步放松对集体土地流转的限制,并在多年前已设置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以期能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市场。本文从开篇使用了2013年深圳市凤凰社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案例,引出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三个方面,即流转交易过程、土地利益分配、纠纷解决机制三个方面。本文针对以上内容并分别设置了三个章节,逐一分析其现状、问题以及改善方法,以期能为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供有用的参考建议。第一章分析了我国集体建设用地现时的流转交易立法现状以及问题,并得出结论是清除原有的法律障碍、限制政府的不当介入、重视产权主体的流转交易地位以及完善流转交易的配套制度才能更好地改变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交易困境。第二章分析政府、集体组织、集体组织成员三者在土地利益分配中的地位,认为衡平三者之间的利益,我们才能构建公平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利益分配制度。并且在后面根据三者在利益分配中的不同地位对三者参与利益分配的方式、额度、程序提出建议。第三章则是阐述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解决机制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的影响,表示完善我国集体建设用地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在集体建设用地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和解决方式协调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