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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对内资与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理论上,其主要弊端表现在税法的立法理念已不符合形势的发展;法层次偏低,权威性不足;税负偏重;违背WTO的国民待遇原则等。实践中,造成了税负不公平、国家税收流失、假外资泛滥等严重后果。为改变这一状况,应对现行税制进行改革,将相互分离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合二为一。推进改革必须考虑外部因素。当前我国实施“两税合并”改革的有利条件较多,一是改革不会影响外资的引进;二是近年来国家财力的增强也为改革打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