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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为信息化占主导地位的新时代。中国的海关现代化建设处于时代变革的浪潮之中,需直面信息技术促成的世界一体化趋势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具有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发达国家作为网络信息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正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协作,并参与制定有利于维护本国利益的税收政策。作为发展中国家范围内的贸易大国,我国对跨境网络信息产品关税的征管措施的制定与施行,在国际上具有重大意义,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关方面也极具借鉴意义。本文首先对网络信息产品进行界定,对网络信息产品分类并掌握其主要特征,明确研究对象。其次,对网络信息产品征收关税进行理论和案例两方面分析,阐明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条件下,面对如此巨大的潜在税源,我国应当尽早把网络信息产品的关税征收纳入税收征管体系的考虑范围。再次,分析网络信息产品有别于传统有形商品的特质使得现行的关税征管方法在对跨境网络信息产品实施时面临的诸多挑战。然后,基于发达国家与国际组织针对各国国情与国际形势对网络信息产品征税作出的税收理论探讨、税制设计思路和关税征收技术手段都值得我国学习,本文在参考国外相关文献对网络信息产品征税的先进构想后,借鉴其合理有效的征税思路。最后,本文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合理建议,即中国海关完善对跨境网络信息产品交易关税征管的对策,以期达到保障国家关税应收尽收的目的。如今,网络信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国海关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对网络信息产品跨境交易关税征收所产生的问题从立法到实际操作流程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征管体系,在保障国家关税收入的前提下,也要同时保护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在以网络信息产品为关键要素进行交易的数字经济背景下,对跨境网络信息产品关税征收的理论研究是符合经济发展趋势与关税征收方向的,为未来我国对网络信息产品征收关税夯实理论基础,对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制、建立针对无形网络信息产品交易的征税体系、促进我国网络信息产品交易的健康发展以及维护我国的合理税收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