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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我国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从1994年起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一些地方政府也先后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但在这20年中,三次公车改革“浪潮”均未取得理想的效果,人们期待目前公务用车制度新一轮改革能取得突破。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框架,以上海市区县政府实施的公车改革为例对我国地方政府公车改革实践作了较全面的分析,既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所存在的种种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本文认为,上海市区县政府公车改革取得的成绩主要有:降低了公务交通经费支出,改变了公务出行方式,整合了留用公车的管理机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公车运行使用的监管。但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视角看,缺陷与不足也很明显,表现为:未以满足公众需求为改革目标、公车改革的整合性协调性不高、配套制度及政策不完善、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为改变此种局面,应借鉴外国有益经验推进上海市区县政府公车改革工作:以满足公众需求来设计并实施公车改革方案,逐步实现政府公共资源、社会资源、公务员个人资源的整合使用,制定公车购置、使用、维护及责任追究的详尽制度,强化对公车消费的内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