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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程序制度历史发展的基础上,结合现有行政程序之研究成果,提出“正当行政程序原则”这一核心概念,并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设定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程序法原则,从而为我国行政程序法原则构建了一个立体的程序法原则体系,即行政程序法核心原则和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组成的层级架构,然后围绕“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证成,展开具有内在逻辑连接的探讨研究,论文最后对我国实现“正当行政程序原则”所面临的问题与未来出路作了分析。论文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确立与定位。论文分析了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密切相关的正当程序的历史、近代以来行政程序的发展,阐明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确立及其内涵,明确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在行政法制中的地位,即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原则、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关系以及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与其他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关系。(2)关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理论基础。论文分别从市民社会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行政法理论基础”等不同视角,探讨了相关理论学说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内在关联性,论证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确立与相关理论的兴起发展、内涵和精神理念上的吻合性和一致性,从而为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发掘与提炼了相应的理论根基。(3)关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构成要素。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核心内涵在于“正当”一词,也即在于对“正当性”的理解问题,论文对正当性自身含义作了相应辨析,探讨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之正当性衡量的意义,对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之构成要素做出了系统梳理、整合和选择,提出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构成要素体系,即以合法、合理、公开、参与、公正和效率等构成的六要素体系。(4)我国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实证研究。论文提出以相对程序本位主义的价值模式来分析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价值问题,并具体探讨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在行政法治和宪政发展中的价值,以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的价值为前提和基础,重点研究了行政行为中的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包括行政立法中的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和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并对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等行政救济中的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之贯彻作了分析探讨。在实证研究中,论文还着重分析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与行政程序法典化问题,主张在我国未来的行政程序法典中明确规定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并以正当行政程序原则为指导来制定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典,并探讨了该主张的所具有的路径意义——以行政程序法作为突破口,先在行政程序法中规定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待时机成熟再在宪法中确立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进而在宪法的统领之下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逐步扩展到其他部门法之中,逐渐开启我国的程序法治新时代。总之,论文通过对上述诸多问题的研究探讨,力求达到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牢固地”确立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原则之目的,努力做到在历史与现实之中、在理论与实践之际、在外在与内在之维、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将“正当行政程序原则”“打造”为“清晰”和“鲜明”的“形象”——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原则,力求对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的发展和行政程序法典化有所指引,甚至对我国宪政的发展进步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