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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索马里海盗在亚丁湾、西印度洋海域大肆劫掠过往船舶,给全球航运业及国际贸易造成了巨大损失。私人武装保安提供护航服务作为船舶在高风险海域抵御海盗的措施之一,自21世纪初在国际航运实践中大量采用。国际社会曾认为现代社会海盗活动只是暂时现象,人们对船舶配置私人武装保安护航能否有效击退海盗存在疑问,也担心船舶搭载私人武装保安人员会引发海盗暴力升级。这种顾虑与担忧罔顾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在高危海域广泛采用的现实,是目前没有完善的私人武装护航的法律制度的直接原因之一。然而,理论与实践中亟需对船旗国对于船舶使用私人武装保安人员的许可、在船私人武装保安人员武器使用规则、沿海国和港口国是否准许搭载武器的船舶进入其领海和港口、在船保安人员与船长的关系、私营武装保安公司的保险责任等问题进行研究。 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分析私人武装护航主体的国际法律地位、私人武装护航的经济性和实用性以及国际社会对于私人武装保安护航的态度。作者认为提供私人武装护航服务的主体是私营保安公司和实际执行护航任务的武装保安人员,其在国际法上属于个人,其抵御海盗袭击的权利来源于船舶所固有的自卫权。国际实践表明,私人武装保安提供护航是反海盗的有效措施之一。 第二部分是对现有私人武装护航的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主要包括对有关私人武装护航的国际法律文件和各国国内法的分析。本文认为,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临时性指引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私人武装护航方面的法律空白,对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制定国内相关立法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波罗的海航运理事会发布的《武装保安合同》为航运企业、保险公司和私营武装保安公司间订立有关合同,并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标准合同文本。基于前述有关私人武装护航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航运大国及部分海盗高风险海域沿海国家也制定了有关国内法律。但是由于前述国际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且各国国内有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私人武装护航活动仍然面临诸多法律困境,需要制定具有拘束力的国际规则。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集中于研究我国对待私人武装护航这一新兴的反海盗措施的态度,并从国内立法及国际合作角度尝试给出一些国内立法和国际合作建议。在国内立法层面,作者建议应该支持中国籍船舶在高风险海域配置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并且应当在有关私人武装保安资质和认证、船长与登船私人武装保安关系、私营武装保安公司保险责任、武器使用规则等方面进行立法,以规范中国籍船舶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行为,降低有关风险,并支持国内私营保安公司在海外经营私人武装保安服务,满足中国籍船舶和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安全服务需求。在国际合作层面,本文建议我国有关部门应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高风险海域沿海国和港口国的沟通与协调,并适时推动建立国际层面的有关私人武装保安护航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