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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进民生幸福,是党和政府当前的核心课题,经济增长和政府政策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提高民生幸福。然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越发严重,由此带来许多的社会问题。对于收入差距是否会对我国民众的幸福产生影响以及怎样的影响?目前国内还没有系统的研究。为了对上述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本文首先从理论上探讨收入差距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内在机理,然后利用较高质量的微观调查数据并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收入差距与我国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如下:(一)收入差距影响民众幸福感的机制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其中直接影响有:受“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与生俱来地厌恶不平等,不平等直接损害了人们的幸福感;相对剥夺理论认为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提高会导致相对剥夺感的上升,从而降低幸福感;收入差距能够改变收入预期进而影响人们的幸福感,收入差距可以促进收入流动性增强,其作为一种信号,作用于个人对自己未来收入的预期,从而改变个人的幸福感。改变预期有两种情况,可以被“隧道效应”进行形象解释,当人们发现身边人经济情况开始变好时,往往也会对自己的未来有乐观的预期,这会提高人们的幸福感,称之为“正向隧道效应”。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而低收入者依旧没有达到预期,人们的乐观预期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不满、愤怒、沮丧和急躁的心态,降低人们的幸福感,称之为“负向隧道效应”。而间接影响效应主要指收入差距会带来许多的社会问题,诸如健康恶化、暴力犯罪、社会信任危机等,而这些社会问题又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感。(二)实证检验发现收入差距对我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具有非常显著的影响。具体地,收入差距对我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具有倒“U”型的性质,而且倒“U”型的临界点在基尼系数为0.4左右,与国际警戒线相同,当基尼系数低于0.4,收入差距的扩大会促进居民主观幸福感水平的提升;而当其超过0.4时,继续扩大的收入差距将导致居民主观幸福感下降,而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区(县)的基尼系数均大于这一临界值,大约占63.2%。倒“U"型关系也通过其他收入差距指标稳健性检验。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发现二者均具有倒“U”型关系。但是城镇居民对收入差距的容忍度要低于农村居民,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临界点为0.314,而农村则为0.457;对城乡间收入差距研究发现,省级层面的城乡差距直接不利于我国民众的主观幸福感,而区县层面的城乡差距与民众幸福感的关系同样是倒“U”型。(三)本文在检验收入差距与主观幸福感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态度和对自身收入分配公平的感觉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研究表明: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态度或者说评判分配公平的依据原则对这一关系有显著的影响,当面对相同收入差距的时候,倾向于应得原则公平观的居民相比倾向于平均原则公平观的居民其幸福感更高,而且这一结论在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均成立,这反映出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应得原则公平观有助于促进居民幸福。居民对自身收入分配的感觉认知即分配公平感会显著影响其自身的幸福感,在其他条件相同下,那些自认为其自身收入分配是公平合理的居民其主观幸福感要显著比那些认为自身收入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的居民的幸福感高0.231个单位,但分配公平感和收入差距对主观幸福感不存在交互效应。根据本文的统计结果,我国民众对自身收入分配公平的感觉大约有一半的人感觉公平,而另一半人感觉不公平。(四)本文也考察了社会安定和社会信任对于我国民众幸福感的影响,以及收入差距通过社会安定和社会信任这两条路径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间接影响。即使控制了社会安定和社会信任因素之后,收入差距对我国民众幸福感影响依然存在倒“U”型关系;社会安定和社会信任是影响我国民众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社会不安定显著降低了居民的幸福感,社会信任有助于促进民众幸福;社会不安定和社会信任是收入差距影响民众幸福感的间接传导路径,收入差距影响幸福感的线性模型中基尼系数的回归系数明显降低,而非线性模型中基尼系数的极值点也发生了右移。通过计算发现收入差距对幸福感的直接影响、社会不安定和社会信任因素的间接影响分别约为84%、5.4%和5.4%;此外,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与民众幸福感关系中社会安定和社会信任所起作用基本上和全样本一致,农村群体中社会安定和社会信任的作用并没有城镇那么显著。(五)运用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本文也对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收入差距对我国民众主观幸福感影响的动态变化进行了分析。采用有序选择回归模型和扩展的Oaxaca分解法研究发现:从2001年到2007年,我国居民幸福感的平均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幸福感的分布更加的极端化,感觉“很不幸福”和“很幸福”的比例均显著提高;收入差距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这六年间发生了质的变化,2001年收入差距能够显著提升民众幸福感,而到2007年,收入差距却降低了民众的主观幸福感;无论是收入差距变量本身的变化还是影响系数的变化,均是降低居民平均幸福感水平的重要的因素,而且后者的影响幅度非常大。这突出反映了收入差距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对人们主观福利幸福感影响的变化。(六)本文运用夏普里值过程的回归分解方法,对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和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收入差距分别进行研究,考察了各种因素对收入差距的贡献。计算发现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逼近0.5,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极度不合理;农村居民在非农就业上的差异是导致农村收入差距最为重要的因素,其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达到了22.71%;地区差异对农村收入差距的相对影响也高达20.54%,但东部省份之间的差异相对较小,只有7.61%;性别差异和社会关系差异是导致农村收入差距的第二梯度重要因素,相对影响均在10%以上;人力资本因素的贡献基本上在5%—10%之间,其他因素的贡献相对较小。而城镇劳动力市场上,教育人力资本是导致工资收入不平等的最重要因素,其对工资收入不平等的贡献达到了37.47%;地区因素对总的工资收入不平等的相对影响达到了25%;性别与行业因素是仅次于教育和地区因素之后,导致工资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因素;职业类型、单位所有制和社会关系是控制工资收入差距不容忽视的因素;而单位规模、户籍以及工作经验对工资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另外,我国不同区域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收入差距的决定因素有很大的差异。本文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目前国内幸福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多集中在探讨收入的层面上,主要有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鲜有从收入分配差距的视角来探讨人们的主观福利,更不要说系统的研究。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首先进行了理论探讨,进而做了实证检验。弥补了目前文献的不足。(二)根据国外对收入差距与幸福感已有研究理论,结合中国市场化改革打破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体制,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实,首次提出了二者的非线性关系,并结合国内的大样本微观调查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验证这一推想。不仅从整体上,而且还从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城乡之间以及时间动态等视角对其进行了考察。(三)本文在分析收入差距与民众幸福感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人们对于收入差距的态度以及自身对现实生活的收入差距的感觉对于这一关系的影响,也分析了收入差距影响民众幸福感的间接路径,最后还基于回归分解的方法探讨了收入差距的成因,特别是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工资分配差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