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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矿山的开采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矿区的生态环境,加上不合理开发利用,采矿业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越来越突出。一些企业在矿山的开采时,只注重经济利益,环境意识淡薄,加上生态恢复技术方法相对落后,因此有必要加强矿山环境防治对策研究,通过防治对策的研究,为矿山企业的开发生产提供理论导向;为政府治理矿山环境决策提供政策的技术支持;为吉林省矿山生态重建提供科学依据,为解决“四矿”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吉林生态省的建设,有效控制矿区污染和生态破坏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吉林省矿山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占用与污染土地;地面景观形态改变;矿区疏干、水源枯竭;污染空气及地下水等。吉林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防治存在的问题为资金缺乏;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缺乏环境保护和资源有偿使用的观念,有法不依;生态恢复对象和方式也较为单一;技术相对落后。 矿山生态恢复可行性政策的总原则:提倡清洁生产;突出人地关系,追求整体协调;综合整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标准,严格执行矿山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对不同的环境问题应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因地制宜,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最佳的收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方法措施主要有实施清洁生产工艺预防和减轻污染;采用矿业开发的绿色科技减轻环境影响;生物恢复技术;工程恢复技术等。 主要防治对策及建议为:(1)建立和完善矿山管理体制;(2)建立配套的法规系列;(3)多元化资金渠道;(4)加强矿山环境监测及预测预报制度;(5)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国际合作;(6)加强矿山环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