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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日益发展,生产规模化、标准化趋势不断加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爆发,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其危害范围也不断扩大,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管理现实,各国逐渐从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的构建、加强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社会参与度等各层面进行完善,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已成为必须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也是政府公共管理日益重要的内容。加拿大有着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监督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该国在食品安全管理以及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本研究主要从法律制度建设、组织建构、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层面对加拿大政府与中国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比较分析,并以同期发生在加拿大的“枫叶事件”以及中国的“三鹿奶粉”事件作为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加拿大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以及在相关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有效应对的主要策略和保障措施,了解中国政府在食品安全及其危机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借鉴加拿大政府食品安全及其危机管理的成功经验,本研究认为我国政府应该通过以下措施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绩效: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建构,从组织建设以及组织运行机制的完善两个方面进行提升;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人才资源整合;四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社会参与度,构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消费者导向体系,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中来;五是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执行性制度建设,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诚信制度建设;六是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七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