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治化是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政府采购既是一种国家公权力,也是一种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必由之路,是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治本措施。伴随着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正逐步在全国各地推行,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笔者在从事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参与对吉林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情况的调查,组织起草了《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报省政府审定后,以“吉政发[2009]19号”文件下发。本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