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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以其丰富的矿产资源被誉为中国的科威特,同时榆林也属于典型的环境脆弱型资源城市。随着榆林矿产资源开发的不断扩大,一方面给我国提供了大量的优质矿产资源,推动了榆林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由于资源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以及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导致该地区出现了资源过度开发导致煤田地面下陷,植被被破坏,地表河流断流甚至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等一系列生态问题。这些生态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协调和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已日益重要。针对榆林这一环境极端脆弱型资源城市的生态环境、开发情况等,在研究生态补偿、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资源有偿使用理论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从政府政策不完善、税费不合理以及生态补偿机制失效等方面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要素进行了分析。论文提出了(1)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资源的开采利用必须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努力做到合理规划、统筹兼顾、采治同步。(2)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3)必须加大该地区治理、补偿力度,通过多种手段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4)通过将补偿方式、补偿主体进行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补偿结构机制,除了征收一定额度的生态补偿以外,还应该将生态系统补偿税同矿产资源的回采率进行挂钩,实施浮动收税,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加资源回采率,推动了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使企业能够真正做到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性开采。(5)在生态补偿方案中必须详尽地确定可计量的、明确的生态目标,并且依据这一目标对生态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以及验收。(6)建立由政府、集体、个人以及社会共同出资支持来对生态环境进行补偿、保护的基金,大力吸收公众关于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7)对于榆林地区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生态补偿,另一方面还应该从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和行政管理着手,强化行政管理以及环境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