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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随着我国不断深入的进行经济改革,我国的政府同样也经历了一个持续改革的过程。关于这段改革,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历程:20世纪80年代,主要围绕着“集权与分权”的问题展开改革,主要是出于对政府传统集权模式的反思,分权被作为政府改革的中心议题。随后的90年代,又展开了关于“大政府与小政府”的探讨,小政府的模式曾经被学界和政界所看好,因此这一时期政府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裁并机构和精简人员。进入21世纪后,关于如何进行政府改革,人们又有了新的结论:一个良好的政府并不是以政府权力的集中或者分散,或者是政府规模的大小为衡量标准的,而应该是有效的行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强政府”。在此基础上,改变政府管理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成为当代我国政府改革的新的目标。服务型政府要求“以人为本”,体现服务、责任的价值观,公务员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主体,所以本文通过人文主义的视角,从公务员行政伦理的角度探讨如何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构下的公务员必须要转变过去政府管理模式下的工作方式和伦理理念,加强自身的行政伦理建设,提高行政伦理素养,做一个符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公务人员。在当前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中,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主体服务意识加强,道德素质显著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加强,公平正义民主观念深入内心。但仍存在如下突出的问题,一是公务员行政伦理角色发生错位,二是公务员的行政价值观发生扭曲,三是公务员的行政伦理行为发生失范。其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的行政伦理素质发展水平不高,二是官本位思想不减,三是公务员的行政伦理立法不足,四是公务员的行政伦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为此,本文从内外两条路径来探讨如何加强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设。内部路径主要从公务员自身来说,要加强公务员的行政伦理道德修养、树立公务员的行政伦理意识、塑造公务员的行政伦理人格;外部路径主要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务员行政伦理的法律体系,完善公务员行政伦理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伦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