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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金融危机,其影响范围日益扩大,必须加强对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体系的监管力度。自巴塞尔协议实施以来,资本监管能否有效降低单体银行乃至延伸到整个银行系统的风险水平,即资本监管是否有效的问题,一直成为制度设计者与监管实践者关注和争论的热点。从资本监管理论出发,研究资本监管的微观效应,分析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行为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国际和国内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制度演进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我国资本充足率关于银行风险行为的有效性影响展开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效果随资本约束的加强而提升,而且资本越充足的银行,风险管控意识越强,这个为强化资本硬约束的制度安排提供了理论依据。资本监管政策促使国内商业银行开始重视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其靠规模扩张提升业绩、外部融资补充资本的管理思路没有改变,资本监管政策给予银行的压力已经偏低。2009年以后,随着风险管理水平日渐提高和稳定,银行继续提高资本的意愿开始减弱,有可能出现资本监管套利行为。一般而言,风险水平较高的银行都会主动考虑降低风险水平。本文的政策建议:整体来看,中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资本调整行为仍然依赖于外部监管压力的变化。资本监管和股东要求的双重压力迫使银行既要执行规模扩张策略提升经营业绩,又要选择分子策略补充资本以推动资本充足率上升,传统的发展模式和落后的风险管理理念导致扩规模、高风险以求高业绩,高融资以求高资本的模式仍是银行资本管理的首选策略。当前,监管当局需要继续稳妥、积极地推进资本监管改革,在做好充分调研和广泛征询的基础上,考虑将现有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提高到一个合适的水平;同时,要引导银行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扩大内部融资比例,合理配置风险资产,真正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资本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