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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董事责任保险首次引入中国以来,便开始受到理论界的广泛关注,针对其的理论研究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无疑为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获得了很好的理论支撑。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发现,作为舶来品的董事责任保险并非如预想的那样在中国得到广泛的发展,相反,其在中国市场上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市场反响很大,但是真正的投保者却很少。此时便有人开始质疑,我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需要董事责任保险的保护,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必然受到限制。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随着中国上市公司的不断增多,尤其是海外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海外面临着高额的索赔诉讼,这无疑给已经上市和准备上市的公司敲响了警钟,同时也证明了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市场仍存在广泛的发展空间。因此,本文的目的旨在通过分析董事责任保险引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市场是所面临的发展困境,从而针对此进行一定的制度完善.本文内容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其中第一章主要是对董事责任保险的概述,通过对董事责任保险涵义及特征的介绍,以及其在美国市场上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使得人们对董事责任保险有初步的认识。第二章主要是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功能的辩证分析。通过对董事责任保险的正效应和负效应的分析,以使人们对其能够有更加全面的认识。第三章则是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即董事民事赔偿责任的介绍。首先分析了作为董事民事赔偿责任法律基础的董事的义务,进而引出董事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内容,同时还注意到,随着董事民事赔偿责任体系的建立,董事的责任开始加重,此时如何区分董事赔偿责任与公司赔偿责任,以及如何避免董事责任的一味加重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四章则是致力于分析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通过对董事责任保险引入中国时的背景介绍以及其在中国发展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的描述,来为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发展所面临的法律规定、适用环境和产品设计方面的困境分析奠定基础。第五章通过对董事责任保险具体制度的完善建议,细化到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中的保费问题、被保险人范围问题、赔偿费用分摊问题、除外责任问题、道德风险问题以及相关利益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问题,并在最后提出了董事责任保险作为强制保险的展望,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最后一部分则是对全文内容的概括与总结,并再次强调了本文的研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