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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问题,尤其是在目前以全球化和国际资本流动加速为特征的世界经济发展大背景下。新中国证券市场是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回眸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从其蹒跚起步到快速发展,短短三十多年走过了其他国家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历史,令世人瞩目。虽然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是发展过程中也同样伴随着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和阻挠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是一个不规范的市场,在整个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监管职能,因此,如何在新环境下建立合适的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以实现证券监管目标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深入阐述了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定义及相关理论,分析政府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必要性。证券市场的发展不仅改善了我国金融机构本身的盈利模式和运行效率,增强了整个金融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许多变革。但是,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弱有效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现象,本身又具有高风险和投机性等特点,所以在我国实行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文章的后半部分,本文进一步剖析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及成因,针对问题提出应对之策。我国证券市场诞生的初衷就是为国企发展保驾护航,因此长期以来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理念与监管目标存在偏差,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又存在政府监管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加上目前证券自律组织辅助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存在,“三公”原则在我国证券市场难以得到真正实现。因此,随着全球化趋势加强和市场变化,政府应当以长远眼光动态的审视市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总结经验,适时适当调整政府监管目标,明确政府监管职能定位,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法规依法监管,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