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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与其他经济的紧密程度越来越高,一旦金融出现某种程度的危机,最终会危及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成为整个社会重点关注的一个棘手问题。解决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关于剥离资产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个案入手,解析“指导意见”的司法困惑。揭示“指导意见”因为法律效力低,受地域限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剥离资产纠纷问题,更不能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严重缺失。严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论文第三章着重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现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总结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经验和不足。论述我国现有法律语境下,处置不良资产存在的诸多法律障碍,以及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同样存在的一些困惑。这些困惑,主要是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严重缺失,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条款中的有关不良资产处置规定相互矛盾和冲突,同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需求不相符。论文第四章阐述制定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的必要性。从商业银行控制不良资产形成,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总结,借鉴国外立法吸取国外不良资产处置经验,清除当前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碍,保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特殊主体的运行,以及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技术的创新等方面,都需要对现有法律的创设或修订,论证制定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的必要性。论文最后提出制定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法的基本构想。提出需要解决商业银行转型期不良资产处置法制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常态不良资产处置法制化这两个问题。提出要提升现有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层阶,实行专门立法,制定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法应考虑常态处置与非常态处置,需要对过去的经验成果进行总结,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调整好所立法律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一些基本要求和原则,建议设立一些特别条款,确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处置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的特殊法律地位,规范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和商业化行为,对不良资产的形成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有关责任人的不端行径追究法律责任。使常态和非常态的不良资产处置都具有可操作性,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并从根本上遏制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保障我国金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