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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14年,我国国务院界定的资源型城市共有262个,在此之中有69座被国务院确立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在这60多座城市中,多数伴有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居住生态环境较差以及城市民生问题严重等现象。为此,近年来在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中,对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沉陷区、棚户区、滑塌区等高危地区通过环境改善的方式,不断对我国资源枯竭型的住房保障体系进行完善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对居民生活住所改善、社会秩序稳定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的必要手段。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对保障住房体系的民生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全国计划新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国务院所下发的关于住房保障体系会议文件中也提出大力建设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必要性,因此积极推进沉陷区、棚户区、滑塌区的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当地居民的住房难现象,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这一过程中提供了大量资金和政策支持。然而,我国的资源枯竭型城市普遍面临低收入人群多,过去自然资源开采频繁的棚户区、沉陷区、滑塌区需要大力完善等难题,在住房保障体系建立的几十年间,当地政府不仅仅要考虑建设,更重要的是如何进行建后管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比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难度更大。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具有复杂性,面临不同的管理主体,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这些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通过对保障性住房的居住人群进行分析,保障性住房的居住人群大多表现为失业多、老年人多、穷人多、低保多、弱势群体多等特点,绝大多数居民通常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显得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部门造成阻碍,物业管理费用收缴率低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跟不上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小区的安定氛围。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还未形成一套成熟有效的后续管理机制和运营方案,因此,有必要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方式的研究,确保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居民能够安居乐业,同时巩固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改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