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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诗是指以人体审美角度描绘女性之美及叙写男女爱情经历的一类诗作,其首见于魏晋,在南朝趋于兴盛,并在后世的中晚唐、元末、晚明等时期都出现过较短时间内的大量创作,在进入清代之后,艳诗的创作开始趋于稳定。艳诗因其内容的特殊性(该特殊性又与“艳”这个字本身含义的反道德性质相关联)往往遭到儒家正统观念的反对与打压,但其源源不断的创作本身又说明了作者对其普遍的创作需求。艳诗的创作反映了如下几个问题:对于女性美的追求、对于爱情表达的需要、对于文学突破传统道德束缚的需求、对于文学休闲、娱乐功能的需求。其中对于爱情表达的需要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爱情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人类得以不断生存、繁衍下去的原因之一,然而代表诗道正统的儒家诗论并不提倡文学表现纯粹的爱情,但艳诗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表现的正是纯粹的爱情。正是在这样一种古今相通的情感的表达之中,艳诗体现出一种其他题材的诗作所无法替代、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此外对于此种私情的表达,亦能反映出作者自身独特的观点,在这些诗作中,一方面可以看到一种反传统的、颠覆性的内容;一方面则反映出一种崭新的、超前的情感因素及思维方式,这种因素乃可能与近现代、乃至西方文学产生共通,如韩偓、王彦泓、朱彝尊、孙原湘、龚自珍等人的艳诗创作皆表现出了其各自独特的性质。本文共分四大部分,绪论对“艳”一字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发现其隐藏性的含义,即反儒家道德的含义是造成艳诗往往被儒家诗论予以批判的根本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艳诗的定义,且对与艳诗概念产生重复、交叉的其他概念予以了界定及梳理。第一章对艳诗的起源及其在魏晋六朝、唐代、宋元等阶段的创作情况予以了梳理及概括,并重点提出以作者亲历爱情作为内容的艳诗在中晚唐开始出现,在这一类艳诗之中往往能表现出许多突出的、在其他类型诗作中看不到的独特特点。此外元末的艳诗也表现出了一些新的要素,可视为明代艳诗的先声。第二章论述了明代艳诗的基本创作情况,其中艳诗在明初主要承续元末的创作,至洪武后期及永乐则趋于衰弱,在景泰年间又有所起色。中期由于复古诗风的盛行,艳诗的创作被予以忽略,惟不受其影响的一些诗人有较多的创作。后期的艳诗创作出现了大盛的局面,这与社会风尚及生活方式的转变有较大关联,故不论哪一流派的诗人都有明显多于前期的艳诗创作,在这其中王彦泓的创作成为了晚明艳诗的高峰,他在诗中所表现出的人生态度与理想尤为中国文学史中所少见。第三章论述了艳诗在清代的创作情况,其中清初艳诗承续明末而来,在多有创作的同时亦开始因家国之变的缘故开始与寄托这一儒家诗论的因素结合在了一起,在这之后也有不少同类的创作,自此艳诗与政教之间的对立态势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其主旨也因创作多样化的存在从而在接受视角中变得难以指实。但另一方面艳诗对于“情”的表现在晚明之后也始终没有消歇,如朱彝尊《风怀二百韵》便展现出了一种以长篇叙述恋情并尝试为恋人立传的意图,他的“不删”亦代表了一种对于情的独特认识。之后的孙原湘、龚自珍、易顺鼎等皆有其独特的对情的体会以及表现,而在这一角度上,他们皆不可避免地会表现出一种异质的因素,从而又与传统的诗教产生对立,乃至将其扬弃。对于人之本性中的男女之情的表现使得他们不得不突破道德因素的束缚,从而在其艳诗中展现出他们各自对于情的理解与感受。艳诗到底表现什么?纵观其一千多年以来的发展史,可用情与欲、雅与俗、公与私、男与女四对基本概念来予以表示,但毫无疑问,其中最为优秀的、最具有突破性意义的仍是能从根本上展现爱情——这一人类最为普遍的情感的那些篇章。总之,艳诗对于文学的本质、人的本质等重大方面的因素都有着较为明显的反映,其文学史方面的价值不容忽视。在文学研究观念已大幅更新的今天,艳诗理应得到重新的认识,对于艳诗的研究也理应得到进一步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