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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自由主义史上最著名的理论家之一,他不仅曾经是本世纪西方最重要的自由主义学术团体"朝圣山学社"的领袖人物,而且在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更为重要的是,他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导入了一种动态的经济观,把理解经济知识建立在深厚的哲学的认识论基础之上,更是打破了20世纪人类的"计划经济"的神话。本文就他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做一评析。 哈耶克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以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为基础,经常以"老辉格"自居的他继承和发展了公认的自由主义的鼻祖洛克的自由思想。也吸收了18世纪古典经验主义的杰出代表-休谟的关于理性有限论和分配正义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理论观。在认识论上,他的知识分工理论,是以康德和奥地利学派知识理论为渊源,认为知识是分散的,每个人不可能掌握全部的知识,这不仅为他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打下了知识论的基础,也表明了他对理性的基本观点。既然理性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所以,哈耶克的理性主义是一种演进的理性主义。 在以上哲学认识的指引下,哈耶克从自由和外在强制的关系出发,认为自由就是摆脱别人的意志奴役的一种状态,并从三个方面对自由概念的歧义加以检视。还阐述了自由与法律,自由与责任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值得思考和借鉴。在自由主义的基础上解释一切的哈耶克,当然认为市场秩序也是自生自发的,应该让经济活动按其自身的规律自由的发展,而反对任何人为的干预和强制。所以,哈耶克极力不赞成计划经济,认为它不仅大大损害了人的自由,违背了演进理性主义的规则,更容易导致集权主义,引起生产率的大幅度下降。 在哈耶克经济自由主义的视野中,还有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即分配正义。哈耶克吸收了斯密的丰富而深刻的正义思想,认为正义是存在的,但不存在分配的正义,分配正义不仅是一种返祖现象,而且由于现实经济的复杂性也不可能存在大家公认的分配原则。无论以什么样的分配方案为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只能通过严厉的集权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理论当然还是以他本身的自由理论为依据,分配这种外界人为的干预,当然有就不应该在自由的社会中存在。既然市场经济是以效率为价值取向,那么市场竞争的结果就能自然的导向公平。 当然,哈耶克的理论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要用分析批判眼光去看待。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他的自由理论,法治思想,有限理性等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更对经济活动的发展有借鉴作用,要合理的审视和利用。而他的分配正义观念,也许在市场经济的初期有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问题的不断出现,这一理论也要向前发展。因为竞争性市场机制虽然能带来高效率,但不能自然地导向公平。这时就需要国家和政府通过适当的手段来调节并逐步缩小分配中的两极分化。就象罗尔斯后来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在社会成员的理性合作的前提下,反映出国家和个人的辨证关系,很好地解决了自由的悖论。而森更是根据罗尔斯的设想和蓝图,具体来说明了怎么样实现公平的分配,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在全面的分析和了解哈耶克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之后,本文在最后又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两个突出问题--环境破坏和矿难问题,来探讨这一理论的现实可应用性。环境的破坏展示的不仅是日益恶化的自然界,更重要的是需要反思行动的如此自由和如此不理性。而令人触目惊心的矿难问题更是让沉思国家在管理国有资源方面的漏洞和缺陷。事实表明,如果让市场经济真的象哈耶克所说的那样完全自由的发展,那么要达到这样的自由状态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而且对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资源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总之,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单靠自由本身的力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的出现,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来进行全社会的统筹和规划,经济发展才能是稳步向前,整个社会才能和谐有序。虽然很向往自由,但也许真的就象哈耶克所说的那样,自由只是一种人们都期望但又很难达到的状态。都在为之而努力,幻想着真的有一天经济能够完全自由的发展也受益无穷,那样不仅减少了政府的不必要的开支,更重要的是人性的彻底提升。但在现在的初级阶段,政府的作用还是很必须的,只有在各种经济政策的有力规范下,加上每个市场主体的功能性作用的真正发挥,社会经济才能蓬勃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