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的直接干预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旅游业能够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我国旅游业发展经历了从政治到经济、再到民生的不同发展阶段。当前,旅游业更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主导行为。
总的来说,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进程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政府行为在相当程度上是非常有效率的。然而现阶段我国政府行为缺位、越位、错位及管理不当等政府失灵现象的存在,也给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消极和不利的负面影响。如何正确地认识和评价我国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及其定位,进而选择适合我国旅游业发展实际需要的政府行为模式及相应管理措施来有效规避政府失灵,提高政府行为效率,是中国旅游业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所有经济产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旅游业关联性强、旅游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旅游景区的跨地域性及旅游促销的多层次性等经济特征决定了政府介入旅游业不仅有其深刻的经济作用机理,同时也是一国旅游业发展的现实要求。政府介入旅游业,能够消除产业的负外部性,提供产业发展所需的公共物品,减少产业信息不对称,避免公地悲剧和合成谬误的产生,因此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世界范围内,政府介入旅游业的基本模式大体可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政府干预型。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旅游业管理经验来看,在一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旅游产业发展不同时期,政府所采取的行为模式是不同的。旅游业发达国家的政府管理经验是,在一国旅游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时,旅游业急需政府的大力扶持,通常采取政府主导型旅游管理模式,而当旅游业发展到成熟阶段时,随着旅游市场化的深入、各类旅游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旅游业对政府管制的需要相对减弱,这时旅游业的政府行为方式转变为市场主导型更具效率和科学性。
通过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旅游收入水平、旅游国际收支状况等多项指标的定量分析发现,我国与发达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短期内无法改变。因此我认为,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因而在旅游业发展战略上,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旅游业加以扶持。
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应采取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即根据旅游业发展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及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导向、行业管理、税费征收、资金倾斜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规范各旅游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旅游资源的配置达到或接近最优状态,实现旅游业适度超前发展。而政府在我国现阶段旅游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应是决策者、服务者、监督者、管理者和促进者的角色。
为保障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构建了一个我国政府旅游行政管理体系的系统模型,该模型由中央政府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对旅游业的产业扶持及地方基层组织对旅游业的微观管理行为三个层级体系构成,并强调了成立国家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省旅游管理委员会的必要性。
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激励政策和扶持行为是必要而有效的。当前我国的旅游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应体现在宏观规划、政策引导、完善和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具体来说,促进当前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政府行为策略应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即①规划行为,包括科学地规划旅游资源、合理优化旅游产业链等;②支持行为,包括组织支持、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及基础设施支持等;③保障行为,具体包括建立健全行业法律保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及建立旅游危机管理机制等;④协调行为,包括协调资源配置、利益分配及建立区域旅游协作机制等;⑤服务行为,包括旅游营销推广和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