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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社会的改革一样,中国的旅游业的发展也已经进入了“深水区”,以前被大家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如今成了旅游开发过程中无法避开的矛盾。近年来的旅游开发实践与学术研究成果证明,各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已经成为了旅游开发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旅游目的地的许多事件和现象都与这个因素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在旅游市场环境的影响下,与旅游有关的组织与群体迅速形成了独立的利益意识,各利益群体的自我认同也迅速强化,彼此间的关系由过去单一的内部组织关系转化为多元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然而,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群体认同强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则是协调与实现各个利益群体核心利益诉求机制的缺失。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旅游地社区居民、个体经营商户的利益诉求没有被纳入发展规划的总体考虑当中。从旅游开发地日益增多的缘于利益诉求的冲突事件,这种忽视已经一定程度的阻碍了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伴随着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冲突问题的经验性积累,旅游及与旅游相关的议题急需进行不同视野的学术观察和理论研究,尤其是需要对一些具体的冲突事件进行个案形式的深入研究。本文即是以湖南省某旅游目的地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尝试以该个案的分析研究为基础,从国家—社会之间的缓冲地带的建设和基于“第三方”的全员参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层面思考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实现。第一章引论是全文的一般性介绍。包括论文选题的来源和意义,文献综述,分析框架的确立,研究方法和调研实地的相关背景材料等内容。第二章对研究个案——湖南省Y县W镇的地域特征、旅游开发过程和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在其核心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的利益表达的过程进行了基本的介绍。第三章主要论述了W镇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利益群体的构成及其基本利益分歧;论文发现研究案例中的各利益群体拥有的资源不同,参与旅游的动机、利益要求、方式和程度各异。但是,面对由于基层政府不当开发引发的共同的生存困境,各个利益群体的社会挫折感和相对剥夺与日俱增,基于对各自共同利益的认同、维护和诉求,在一些积极分子的积极活动下,非正式的、相对松散的利益群体由此形成。第四章主要有两个部分,论文首先围绕旅游开发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利益诉求行动选择展开论述:论文发现,对旅游开发过程中相对弱势的利益群体来说,既有利益表达制度大多只是“堂中摆设”而已,他们很难通过这些制度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绝大多数设计到他们具体利益的开发决策中,沉默、直接或者间接的道德控诉是大多数相关者的选择,除此之外他们还有可能采取诸如消极抗拒、不懈上访等“体制外”的非正式的利益诉求行动;其次,论文考察了基层政府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利益表达所做出的具体回应。论文发现,“控制—稳定”是基层政府的回应逻辑。在这种基本逻辑的控制下,地方政府通过对“法律手段控制”和“行政协调控制”两种手段的反复运用,以回应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做出的各种利益表达。第五章根据上述几章的基本论述,论文认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利益表达渠道不足、尤其是“体制内”的利益表达道路不畅,体制内的利益表达途径的缺失和缺位导致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采用更为激烈的“体制外”的渠道来表达和实现他们的核心利益诉求,这也是近年来旅游目的地各种冲突事件频发的诱因之一,这对旅游目的地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最后,论文以“从制度创新中寻找平衡点”为目标,从国家—社会之间的缓冲地带和基于“第三方”的全员参与管理的等制度设计层面思考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协调机制。并以此为据从制度设计层面上提出,建设畅通、有序的利益表达渠道;建设国家—社会之间的缓冲地带和建立基于“第三方”的全员参与管理机制作为疏通和完善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利益表达的渠道,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群体利益有序和有效表达构建起必备的平台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