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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其中55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为1.06亿,虽然只占我国总人口的一小部分,但其分部区域却非常广阔,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2%。很显然,少数民族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着我国综合经济的发展状况。然而,在相当长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一直处于极端落后的状况,其经济发展还相当缓慢。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的绝对贫困人口中,46%来自少数民族群体,其中约1300万少数民族人口仍处于赤贫的生活条件下。这就意味着我国综合经济的很大一部分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要发展我国经济目前首先就要解决这部分问题,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全面建设民族团结的和谐社会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是加快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大力发展民族旅游经济又是重中之重。旅游业对经济的贡献,不仅是产生的产值和提供就业岗位的贡献,它同时还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经济效益。旅游业现已成为我国大部分民族地区摆脱贫困、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赖以创收的主要经济来源。
在旅游经济发展中,旅游景区(点)所产生的吸引力是旅游目的地得以形成的基本动力,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目的地旅游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并因旅游消费的关联性,进而使得旅游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很多目的地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少数民族地区因其所在环境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植被种属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再加上各少数民族浓郁的人文风情与奇特的民俗信仰,具备了得天独厚的旅游吸引力元素,因此在发展旅游产业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境内的龙脊梯田景区作为选择视角,主要采取游客问卷调查、居民深度访谈相结合的田野调查法和专家评分法,再结合旅游经济分析方法与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对这个少数民族旅游景区在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形象认知、接待设施、交通状况等综合旅游吸引力进行系统地分析与评价。根据分析与评价结果,确定景区的吸引力级别与开发价值,从而为今后景区的旅游资源的有效利用、市场定位以及进一步开发和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