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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是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产物之一,它起初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行探索而设立的,因而设立时带有“试验田”的性质,股权分置即是指在这一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两种不同性质股票”之间的差异,即非流通的国有、法人股,以及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出于股权“流动性”方面的人为限制,造成了两类不同股份之间“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现象。股权分置衍生出了我国证券市场中不同股份之间不同的市场制度、结构与交易习惯的“二元化”割裂的市场。由认识差异以及试点进程中的谨慎抉择、人为割裂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