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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跨国公司在我国执行生产守则,承担对中国劳动者的社会责任问题。论文首先系统介绍了生产守则的产生与发展,主要经历了以跨国公司为制定主体的生产守则阶段、以行业为主体制定的生产守则阶段、由工会倡导制定的生产守则阶段、由非正式组织及其他团体倡导的生产守则阶段以及生产守则发展的国际化阶段——SA8000国际标准守则。接着,阐述了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应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和框架,其范围主要包括:跨国公司对雇员的责任、公司对股东的责任、公司对消费者的责任、公司对社区的责任、公司对其他团体的责任、公司对政府的责任、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责任以及在国际形象上应负的责任。第三章阐明了在华跨国公司应该遵守的国际行为守则和中国劳动法,并具体介绍了SA8000国际标准守则的内容。跨国公司在华生产,首先必须遵守我国《劳动法》。笔者将我国劳动法与SA8000国际责任标准守则进行比较分析,指出跨国公司应遵循的法律标准。然后,通过对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前100强在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保障方面的统计,介绍分析了跨国公司在我国履行劳动标准的总体状况,以此分析造成目前劳动标准受到侵害的各种原因,从跨国公司、代工厂、政府及劳动者本身等各角度分析了产生内容合理性困境、自愿性困境、执行力困境、监督困境的根本原因。并根据上述分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第一,是加强和协调国际国内立法,这是基本前提;第二,是要促进劳动标准检查认证规范化,加强跨国公司生产守则的执行力度,这是关键;第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各方面的监督力度,这是有力保障;第四,是跨国公司等需要作出努力。最后作了英荷壳牌“言行一致”和耐克“血汗工厂”正反两个案例的介绍与分析,例证了跨国公司在我国履行保护劳工权益责任的优点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