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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和多变性,使海难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后果灾难性的特点,严重威胁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海上发生人员遇险情况大多是突发事件,由于人在水中特别是低水温情况下存活时间短,加上受气象条件等不利因素影响,海上救助工作的难度很大。海上搜救,作为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国际海事组织为保障和规范沿岸国切实履行对海上遇险人员的施救和海岸值守及搜救服务的义务,制定了《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我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及全国各级海(水)上搜救机构在国务院、交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海上人命救助的职责,为航行在我国搜救责任区水域的船舶提供了救援保障,为我国经济、航运、海洋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本文首先通过文献分析法介绍了国家海上搜救的基本理论;其次,采用案例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对广东省海上搜救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从中总结出存在的问题;再通过比较研究法,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海上搜救经验,提出了改善广东省海上安全形势的具体对策。希望能对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