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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是毒品犯罪中发案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犯罪形式之一,世界各国历来都将之列为毒品犯罪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贩卖毒品犯罪活动中大量存在的、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的居间行为,使得毒品在社会中更加便利地非法流通,严重破坏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制度,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居间贩卖毒品行为定性规定不明确且有所冲突,用于指导司法实践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引来了理论界的争议,其中尤其存在罪与非罪的严重分歧,实务中司法裁判者对一些居间贩卖毒品行为定性无所适从,同类情形的居间行为量刑失衡现象时有出现。本文通过对居间贩卖毒品行为认定相关法律文件的梳理,对理论界分歧观点的探讨,对实务中的认定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观点,以期笔者在居间贩卖毒品案件审理工作中明晰法理,指导自身工作实践。全文共分四章,共计约1.9万字。第一章:探讨居间贩卖毒品行为的表现形式、分类。第二章:居间贩卖毒品行为的立法现状及理论分歧。该章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对当前贩卖毒品居间行为相关立法进行梳理,指出不足;第二部分,分析居间贩卖毒品行为定性的理论分歧。目前,理论界对于居间贩卖毒品行为的定性争议主要有“共犯说”、“无罪说”和“区别说”三种。“共犯说”认为毒品犯罪居间行为应与毒品卖家构成贩卖毒品罪共犯;“无罪说”认为对于居间行为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不应定罪处罚;“区分说”认为对居间行为应区分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行定性分析,不应一概而论。通过分析,指出“共犯说”不能解决对于为吸毒者介绍毒源等居间行为的定性问题,以贩卖毒品罪共犯论处有违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原则;“无罪说”有放纵犯罪之嫌;“区别说”较为合理,但“区别说”没有统一的观点,特别存在罪与非罪的分歧。第三章:居间贩卖毒品行为的实务认定。该章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影响实务部门对居间贩卖毒品行为认定的因素。第四章:居间贩卖毒品行为认定的本文观点。该章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毒品犯罪居间行为定性相关问题法理分析:贩卖毒品罪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为必要构成要件:以贩卖为目的的购毒者非法购买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第二部分,以贩卖毒品间行为从属性这一特征对居间行为进行分类,探讨每类居间行为如何定性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受毒品卖家委托介绍买家,与毒品卖家构成贩卖毒品罪共犯;为以贩卖为目的的毒品买家介绍毒品卖家构成贩卖毒品罪共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吸毒者介绍毒品卖家应认定无罪;为吸毒者代购毒品,数量超过刑法348条规定的最低毒品数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反之应认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