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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3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本质上看就是一次利益的重新分配与再调整,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有效措施。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要求努力使我国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并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此后,国家林业局根据我国国情,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入手,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整个林业工作有了非常大的起色。200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2009年6月,中央首次专门召开林业工作会议,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系统研究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发展问题。2010年10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召开,进一步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10月9至10日,国家林业局在广西召开了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国林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国家的极大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林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分山到户、明晰产权只是万里长城走完了第一步,林改的完成需要经历主题改革、主题改革回头看、配套改革、再回头看、林业产业化的过程,要想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及时总结林改的典型经验,把握林改的正确方向,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本文选取安徽省五个林改试点县之一的宁国市为研究对象,在对该县梅林、南极、竹峰三个乡镇2006年开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调研的基础,探究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以期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和参考的基层林改致富经验。本文将宁国市林改过程进行梳理,对林改过程中的典型做法进行描述性分析,重点从宁国市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具体操作流程和配套改革的具体做法详细探究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本文认为,安徽省宁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实施充分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林改模式,林改中从县级干部到村级干部和能人发扬了自己的主动性、创新性和服务性,真正做到了林改为民谋利,林区和谐民主;林改中大力推广实施的林业产业化模式,促进了林农增收和林区发展,实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林改中重点推进的市级公益林模式,促进了林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初步实现了林农增收、林业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及林区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