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占款的家数、占款的金额以及占款的类型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现状进行分析,揭示了大股东占款形成原因和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危害,明确了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的必要性,提出了以资抵债、以现金抵债、以股抵债和发行权证抵债这几种解决大股东占款的方法,重点介绍了以股抵债这种方法。并以我国目前实施以股抵债的电广传媒、华北制药以及借股改之际对大股东股权进行回购的郑州煤电为例,分别从债务产生的原因、抵债的对象、大股东以股抵债过程中股权的定价,以及表决流程等方面加以分析,发现关联交易的存在是导致这些公司大股东占款的主要原因和上市公司的股权定价没有根据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股权估价方法以及表决过程中没有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问题。在对这三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债的方案进行比较后,对以股抵债的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和提出改善的方法,指出只有在股改实施的同时进行以股抵债才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我国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难以实施以股抵债,我国大股东占款问题的解决是长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