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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行业从产生以来就极度依赖信息的传播,如果不能将信息传递出去产生良好的传播效果,那么广告的功能就算没有实现,因此它对于媒体环境的变化极为敏感。换句话说,媒体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广告的传播形式跟着做出相应的调整。近十年来,随着科技飞速发展,人类已经迈入信息时代,在传播领域内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已经给传媒界带来深刻变革。新媒体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成为了媒体热议的热门话题。在新媒体作用下,影响传播与宣传效果的要素越来越多元,新媒体无障碍的信息平台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以前信息不对称的社会格局,尤其是近年来新媒体在业界的广泛运用突破了广告营销与传播的瓶颈。近两年来“微电影广告”作为广告营销的新形式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和艺术规律。从影像层面来说,它以电影的视觉冲击力和质感吸引人,从叙事层面上来讲,它以故事情节感染人,从传播角度看,“微电影广告”具有传播平台新型化、制作周期成本微型化、传播效果反馈及时等特点。在第二章的写作过程中,由于业界概念的参差不齐,每个人在用到“微电影广告”这个词的时候,有时指代的并不是同一类型的视频,所以本文首先对于“微电影广告”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鉴于后边的研究方向,本文也对品牌的概念进行了初步的辨析。在“微电影广告”概念界定的部分,本文主要采用了它和植入广告、电视广告剧、微电影等相似概念的对比来得出结论。第三章本文从腾讯“微电影广告”系列的文本入手,从文本故事层面、演员选择的符号意指层面、产品的呈现方式和镜头层面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在镜头层面本文采用了数据统计的方式,将这几个小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辨别不同的视觉符号,作者想要交代或者透露的品牌信息。第四章的写作思路,本文主要是从品牌的三个方向进行把握,品牌的有形要素,即品牌可见的标识、logo、宣传语等可见要素;品牌的载体要素,即品牌所代表的的主体部分,一个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都包含在其中;品牌的无形要素,即消费者在进行符号消费时,心理认同的该品牌的价值观、营造的气氛、文化内涵、新的生活方式等。在第五章中,通过罗兰巴特的神话理论探讨了品牌在商业语境下的符号化呈现,以及腾讯品牌“微电影广告”系列的商业艺术价值分析。商业价值部分关于新老品牌的借鉴性进行了系统分析。毕竟,腾讯作为国内即时通讯界的“老大”,其市场占有率不是其他产品服务可以比拟的,这种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的宣传营销方式不是刚进入市场的新品牌可以照搬的,需要进行新的借鉴和改良。结语部分本文对“微电影广告”的发展及其瓶颈进行探究,希望为广告行业新形式的出现与发展提供助力,为“微电影广告”领域的研究提供资料参考。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微电影广告”领域既广阔大有作为,也有自身潜在的发展瓶颈,在此之际对“微电影广告”进行研究,也希望对于新媒体时代下不同艺术种类的相互学习、借鉴和融合有所助益。